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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19日,《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在国家上位法空白情况下,地方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性立法,将为广东全面提升制造业当家优势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对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一、《条例》出台的意义

  一是为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条例》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及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大会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将制造业发展实践中的政策、经验和做法固化为法规制度,充分体现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二是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提供有力制度支撑《条例》明确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重点,统筹考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制度支撑和要素保障,明确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的核心路径,提出了多种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促进性措施,强化投资促进和企业发展,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发展环境、人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三是彰显了广东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的决心和信心。制定《条例》通过立法的方式护航制造强省建设,彰显了广东强化经济大省勇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的坚定决心,向全社会发出广东制造业将“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强烈信号,为制造业企业等市场主体注入一剂“强心针”。

  二、《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6章44条,整体构建“152”即“一个动力、五大提升行动、二个保障”的框架结构。

  (一)紧紧抓住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条例》紧紧牵住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这个“牛鼻子”,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制造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坚持创新理念,在发展目标和原则中坚持创新理念,明确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应当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改革引领、开放融合、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的原则;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技改创新,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强化制造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创新。

  (二)聚焦“五大提升行动”,为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制度供给。一是突出“大产业”发展,强调产业链安全稳定。二是突出“大平台”建设,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园区载体和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三是突出“大项目”建设,强化开放合作,引导制造业投资和招商引资。四是突出“大企业”发展,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提升企业质量品牌能力。五是突出营造“大环境”,加强沟通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强化组织、要素两个保障,为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强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明确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制造业领域,鼓励社会参与制造业相关活动。规定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二是强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资源保障。建立健全要素市场制度,加快数据等新型要素市场培育,加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加强资金和金融支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安排资金支持制造业,设立政策性基金,同时明确了可以依法采取的六个方面的金融支持措施。加强用地、用能保障,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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