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储备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省粮食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省级储备粮代储招标工作的批复》(粤粮调〔2024〕36号)精神,我公司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工作,具体品种为稻谷、玉米。现将代储招标申请书纲要范本和代储招标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辖区内符合要求且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可按申请书纲要范本和代储招标工作规则制作申请书文本(相关文本及表格可在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http://gdgrain.gd.gov.cn/或华南粮网https://gdgrain.com/下载)。
请通知有意向的相关申请单位,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5时前,将申请书寄(送)达至我公司(储备计划部)。
附件:
1.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申请书纲要范本
2.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工作规则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联系人:麦燕妮,020-83549970;苏晓阳,020-87843474)
附件1
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
代储招标申请书纲要范本
一、申请书封面(含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等)
二、申请书目录(相关内容及页码等)
三、投标单位简介(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储粮措施以及近年粮食安全管理等,拟存放标的物粮库基本情况、加工能力、物流设施等情况,文字要简练)
四、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评分表(附件2-1,加盖公章、填写规范)
五、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申请表(附件2-2)
六、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3)
七、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申请储存库区情况表(附件2-4)
八、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申请存储仓房情况表(附件2-5)
九、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投标单位检化验条件情况表(附件2-6)
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十一、粮油仓储备案证明
十二、仓库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拥有该仓库的其他证明
十三、投标单位或申请储存库区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已将申请单位纳入其统计范围的相关说明。
十四、申请代储粮食收储入库所需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五、省定AAA级及以上粮库证书,具有可实现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的证明
十六、专职的粮食保管、检验等管理技术人员证明、粮油储藏方向工程师证书复印件(若有)
十七、经审计部门(同级审计部门以上)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的2022、2023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每张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公章)
十八、库区平面图
十九、拟存放标的物分仓堆位平面图
二十、仓库全貌照片(含粮库大门及库区内外道路),保粮设备、检化验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离库点最近粮食加工厂等资料照片
二十一、投标单位市场经营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十二、投标单位需特别说明材料
附件2
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
计划代储招标工作规则
根据《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省级储备粮代储招标工作的批复》(粤粮调〔2024〕36号)精神,决定在省内开展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工作。请有意承担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代储任务的企业,按本规则要求,通过投标方式承担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代储任务。
一、代储招标对象
投标单位必须是①依法成立的粮食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企业经营管理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或违反有关粮食政策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导致粮食重度不宜存等粮油储存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没有因经营或管理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没有因自身原因被取消省级储备粮代储计划等;③具有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可以满足基础信息、出入库、仓储保管、质量安全、财务统计等全链条业务数据在线监管,并可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
二、保证金收取
为确保按时完成省级储备粮增储任务,本次投标单位须在2024年3月18日下午5时前按200元/吨标准向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申请书。参照国家粮食竞价交易平台做法,未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将在代储招标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将在粮食收储入库并经省有关部门确认为省级储备粮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账户信息资料:
账户名称: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02000909004184051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三、代储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品种及产地:2023年国产三级以上(含三级)稻谷、国产三级以上(含三级)玉米。
(二)数量:130000-190000吨(各品种具体计划数量根据最终评标结果确定)。
(三)标的数量:原则上,每个标的数量为10000吨。
(四)择优选取原则:根据各投标单位在《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评分表》的评审得分及实地核查情况,综合考虑调控需要、储备布局等因素,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得分高低作为评标主要参考依据)。
(五)质量:入库粮食必须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宜存”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质量检测主要指标达到:稻谷脂肪酸值不得超过21mgKOH/100g、黄粒米≤1.0%、品尝评分值≥70分、色泽气味正常、稻谷(大米)镉含量不得超过0.2mg/kg;玉米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1000ug/kg、品尝评分值≥70分、色泽气味正常。除上述指标外,其余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GB1354-2009、GB1353-2018、GB2715-2016要求(如遇国家相关标准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粮食收储和轮换时,中标单位可自主优化提高同品种粮食的质量等级,原粮可以调整为国产同品种的成品粮(即稻谷可调整为大米,稻谷折大米折率为70%)。粮食质量必须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宜存”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且不低于国家标准三级和本条款规定的收储质量要求。
(六)投标价格:价格由投标单位在现行自主轮换轮换费用标准上下浮动20%的范围内申请。现行自主轮换定额包干费用标准为稻谷:370元/吨·年、玉米320元/吨·年。
(七)入库成本:省财政厅核定入库成本。入库成本一经核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八)入库完成时间:原则上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九)申请书内容及要求:
1.在《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评分表》中明确申请代储粮食的标的个数及申请代储总数量。
2.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3.投标单位或申请储存库区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愿意将投标单位纳入其统计范围的相关证明。
4.申请代储粮食收储入库所需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5.拟存放标的物粮库简介(包括粮库名称、业主名称、地址、仓储条件、仓号等)、粮油仓储备案证明和可实现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证明,并附该仓库全貌照片(含粮库大门及库区内外道路)、库区平面图、拟存放标的堆位图、储存仓房的基本情况(长、宽、高、储粮条件、单品种粮食的最大储存数量等),离库点最近的粮食加工厂等相关资料。
6.保障粮食储存安全的措施(附保粮技术、检化验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照片)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具有专职的粮食保管、检验等管理技术人员证明、仓库产权证明或拥有该仓库的其他证明、省定AAA级以上粮库证明、审计部门(同级审计部门以上)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22、2023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每张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公章)。
7.代储招标文件及附表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8.申请书中每页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书必须完整、规范、装订整齐,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10.申请书请用“特快专递”邮寄,并务必在“内件品名”中写上“申请书”字样。
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3号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储备计划部);邮政编码:510030。
(十)申报规则:
1.投标单位具有与粮食储存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设备,申请储存仓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国家和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须设在广东省辖区内。不接受简易仓囤(含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钢罩棚、钢筋囤、千吨囤等)、木板墙体仓房、木屋架仓房等储备设施,钢板筒仓和其他未正式竣工验收的标准仓房的申请。
2.投标单位符合上述第1条申报规则的自有仓库完好仓容不少于2.5万吨,且同一库区内完好仓容不少于1万吨。
3.库区布局合理,储粮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营业区等严格分开,环境整洁,无污染源;至少具备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或者三级及以上公路三种交通条件其中一种,且与库区距离不超过1公里。
4.投标单位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质量等级检测仪器和场所,具备检测粮食储存期间仓库内温湿度、水分、害虫密度的条件。
5.投标单位具有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可以满足基础信息、出入库、仓储保管、质量安全、财务统计等全链条业务数据在线监管,并可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
6.投标单位具有专职的粮食保管、检验等管理技术人员,相关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经过专业培训。
7.投标单位日常管理规范,科学保粮,储粮管理能达到“四无”(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要求,粮食出入库、作业质量达标,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储备粮管理、仓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类统计、财务报表等。
8.投标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粮食政策,执行省级储备粮管理的各项规定。
9.投标单位的情况介绍必须经投标单位或申请储存库区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确认。
10.申请书必须严格按要求编写、装订,并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规定地点。
11.投标单位申请两个以上标的,属同一库区,但投标价格不同的,需分别填报综合代储招标评分表;投标单位申请两个以上标的,且属不同库区,需分别填报申请书。
四、申请书送达、评标时间
(一)申请书送达时间:2024年3月18日下午5时前;
(二)书面综合评审。由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邀请专家组成综合评审工作小组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方法:以量化分制进行评审,具体评分标准详见《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评分表》。投标价格按综合评审工作小组确定的基准价格每吨增加1元相应扣0.1分、减少1元相应加0.1分计算其得分。综合评审工作小组结合具体申报材料进行评分,得分高低作为评审主要参考依据。
(三)实地复核。结合综合评审结果,视情况进行实地复核。
(四)形成代储招标结果。综合书面评审和实地复核等情况形成代储招标结果,并通过省粮食和储备局官网、华南粮网等进行公示。
(五)代储计划下达。由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代储招标结果,提出代储计划收储方案,并上报省有关部门,省有关部门审核后联合下达收储计划。
五、粮食收储、确认
(一)中标单位与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后即可收储粮食,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质量合格的粮食入库。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质量合格粮食入库或入库粮食数量不足省下达计划数量的,将视具体情况,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委托协议》有关规定给予处置。
(二)中标单位自行筹措粮食收储资金。
(三)中标单位应在粮食确认为省级储备粮前,实现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四)中标单位完成粮食收储入库后,应向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送入库粮食确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经贷款机构或其他有关机构盖章确认的入库粮食数量证明材料和存放堆位图,佛山市禅城区粮油检测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入库粮食的合同协议、发票、收储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交割证明和已实现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证明材料等。符合省级储备粮数量、质量标准,且实现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的,才能被确认为省级储备粮。
(五)中标单位必须将代储的粮食存放在经协议约定的仓库,不得擅自更改存放库点、仓号。
(六)中标单位在粮食收储入库前,须向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粮食收储时间安排;入库期间,于每周一报送粮食入库进度(储备计划部邮箱:cbjhb2011@163.com)。
六、代储要求
(一)本次代储招标的省级储备粮均实行自主轮换轮换方式,任何时点,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在库实物库存数量要求按《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自主轮换实施细则”)要求执行。代储合同履行期内,代储企业按规定向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是否继续代储的书面意见,待省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后,续签代储合同或退出代储。退出代储的,由代储单位自行处理银行信贷关系和在库粮食。具体承储及轮换运作要求按自主轮换实施细则执行。目前,自主轮换实施细则正在修订完善中,待新修订的自主轮换实施细则施行后,按新的自主轮换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二)本次代储招标的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费用标准实行定额包干(包括保管费、利息补贴、轮换价差、出入库费、检测费、损耗等),定额包干补贴标准以省政府批复确定的自主轮换储备费用标准为基准,结合企业自行申报的包干费用水平,由省财政厅商省粮食和储备局确定,按实际下达计划数量予以计算费用。
(三)代储单位采用包装储存方式的,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附件:
2-1.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评分表
2-2.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申请表
2-3.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2-4.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申请储存库区情况表
2-5.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申请存储仓房情况表
2-6.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投标单位检化验条件情况表
2-7.委托协议
附件2-1
附件2-2
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计划代储招标申请表
附件2-3
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
计划代储招标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4
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
计划代储招标申请储存库区情况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注:1.库区是指通过围墙等与外界有效隔离的区域。2.公路类别分为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城市公路、高速公路。3.污染源包括:水泥厂、化工厂、粉尘类物质堆场等。危险源包括加油站、油库、液化气储罐、危险化学品仓库等。4.风机应4台以上,输送设备3台以上。
附件2-5
附件2-6
2024年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
计划代储招标投标单位检化验条件情况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注:1.分样器、扦样器、谷物选筛、电热烘箱、电动粉碎机、分析天平、玻璃仪器等仪器为必备仪器。2.应具备以下其中一组检验仪器:玉米有容重器、震荡器、粮食试验粉碎机(锤片式)、电动粉筛(按GB/T5507要求);稻谷有砻谷机、碾米机、震荡器、粮食试验粉碎机(锤片式)、电动粉筛(按GB/T5507要求)。3.标有※号的仪器设备只作检化验能力的参考,特殊情况下根据代储品种酌情定为必须具备仪器设备。
附件2-7
委 托 协 议
甲方(委托方):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现同意委托乙方收储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以下简称自主轮换储备),乙方按规定组织收储粮食入库,并负责代储管理和轮换管理。具体协议如下:
一、收储粮食品种、数量:2023年国产三级以上(含三级)稻谷(含大米折合稻谷) 吨、2023年国产三级以上(含三级)玉米 吨。
二、自主轮换储备代储定额包干费用(以散装粮食计价):自主轮换储备稻谷代储定额包干费用为 元/吨·年、稻谷代储定额包干费用为 元/吨·年。
三、质量标准:入库粮食必须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宜存”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质量检测主要指标达到:稻谷脂肪酸值不得超过21mgKOH/100g、黄粒米≤1.0%、品尝评分值≥70分、色泽气味正常、稻谷(大米)镉含量不得超过0.2mg/kg;玉米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1000ug/kg、品尝评分值≥70分、色泽气味正常。除上述指标外,其余指标需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GB1354-2009、GB1353-2018、GB2715-2016要求(如遇国家相关标准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四、收储粮食库点: ;
收储粮食仓号: (附仓库平面图及省级储备粮分仓堆位平面图);
库区详细地址: 。
五、入库完成时间:2024年月 日。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指定质检部门对此次入库粮食进行质量鉴定,协调质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按《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1号)、《广东省粮食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粤粮调〔2020〕120号)(如遇实施细则修订,将按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下同)规定,对乙方代储的自主轮换储备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违反自主轮换储备规范操作的行为,甲方有依法追究乙方责任、要求乙方完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权利。
3.协调乙方代储过程中出现的必须甲方协助解决的其它问题。
(二)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按量采购粮食入库并代储管理。
2.协助由甲方指定的质检机构做好入库粮食检验工作并承担检验费用。经检验,凡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粮食不能作为省级储备粮。
3.按《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广东省粮食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确保代储的自主轮换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4.在入库粮食确认为省级储备粮前,实现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5.及时向甲方反映代储期间出现的有关问题,并按甲方的相关回复意见办理。
(三)相关责任:甲乙双方未能按《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广东省粮食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关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本协议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的,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储备粮管理规定,确保自主轮换储备账实相符;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数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质量落实。乙方变更与本协议相关的事项必须书面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2.乙方须按要求规范运作。乙方签约后未能履行协议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将依据《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广东省粮食局、广东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视情节轻重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整改完成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整改违约金(违约金=整改期限×储备费用标准的5-15%×整改粮食数量),甲方负责将收取到的乙方违约金全额上缴省粮食风险基金专户;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提请省有关部门取消其代储任务,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甲方认定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终止协议,并提请省有关部门取消其代储任务,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自取消乙方代储任务之日起三年内,甲方不受理乙方参与省级储备粮代储招标工作。因乙方违约而造成自主轮换储备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省有关部门下达确认文件并重新签订《广东省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承储合同》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交接等事宜。
八、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以及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