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四、五次会议精神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粮食安全保障规章制度,广泛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运作,依法治粮水平不断提升,“南粤粮安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呈现了供求稳定、储备充足、质量良好、应急有效、流通有序的良好态势,确保了全国最大粮食销区的粮食安全。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依法全面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积极推进粮食行政管理“放管服”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一是完成全省粮食系统行政权力目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推动粮食行政管理权力运行进一步公开透明。二是经省政府同意,取消了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这一行政许可事项,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规范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确保储备粮安全。三是在“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注册发布《粮食收购许可证》,推进粮食收购许可电子证照化。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全年共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变更1件、新授予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14件,受理、审查、公开等环节均在法定及承诺时限内完成,未收到任何投诉。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省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为粮食流通市场化机制有效运行提供良好制度基础。一是研究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报请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二是为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研究起草《广东省粮食收购许可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三是着力破解当前我省储备粮管理难点和重点,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指导意见》。四是为加强省级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维护补助资金管理,印发实施《广东省省级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和维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五是为切实提升我省粮油仓储企业管理水平,制定印发了《广东省“等级粮库”评定指导意见》。六是积极探索跨省异地储备粮食的有效监管,研究制订了《广东省省级储备粮(黑龙江)异地储备联合监管暂行办法》。七是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及时制定印发《2018年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八是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加强安全稳定廉政工作决定的意见》。九是积极落实“人才兴粮”工作,制定印发《全省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选拔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十是进一步夯实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制度基础,出台完善驻粤部队节日食用油供应办法,制订省军粮供应工作操作细则。
(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认真落实《广东省粮食局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从今年开始,我局出台所有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性文件均要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年初有部署,年末有总结,执行有力度。定期召开局办公会议,所有重要工作均经过局办公会议审议。2018年,我局未有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行政决策;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本级政府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三是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2018年继续聘请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为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四)坚持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和落实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在执法处室内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2018年,我局没有出现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行政不作为的情况。二是强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2018年,扎实推进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督查组的充分肯定。部署开展地方储备油库存专项检查。完成年度粮食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任务,及时通报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三是着力突出监管方式创新。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储备粮的在线实施监管;继续引进第三方稽查力量,协助做好粮食执法督查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根据跨省异地储备新模式的实施,加强异地储备监督检查,推进建立异地储备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研究出台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做好台风期间安全防御部署工作,周密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班。2018年全省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按照《广东省粮食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及有关规定,按时按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8年,我局收到政协提案1宗,已顺利办结并得到政协委员“非常满意”的评价;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二是自觉接受权力机关、政协、司法机关以及社会监督,在我局网站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三是按照《广东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广东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东省粮食局政务新闻发布工作暂行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在我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规定及时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三公”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便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粮食局发布的样本,统一行政复议文书,设立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室,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在每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中统计上一年度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二是依法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按照《广东省信访条例》和《广东省粮食局信访工作规定》,设立信访室,为群众信访提供场所,建立信访案件卷宗,做好信访事项跟踪和统计工作。三是构建省、市、县三级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管理网络,进一步强化对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2018年,我局没有出现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异常信访事件等情形,未出现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力度,创新形式,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粮食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广泛发动全省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地粮食部门均开设专栏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进行宣传。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刊登有关文章,介绍各地宣传动态。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各地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微信群开展粮食法制工作宣传;采取悬挂标语横幅、摆放宣传板、发放和张贴宣传材料、组织现场咨询、出动流动宣传车,组织培训和讲座等形式,增强粮食法制宣传效果。三是结合“世界粮食日”开展粮食政策法规宣传。10月16日,我局联合省有关部门与中山市政府举办我省“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广东分会场活动启动仪式。
(八)认真落实多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和培训。组织全体人员积极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法及考试,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宪法知识专题培训,组织局全体人员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全员培训班。通过一系列学习与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做好迎接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按时向国家粮食局和省法制办报送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省政府依法行政考评要求,分解落实各项考评指标,并认真梳理总结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送省法制办并配合做好考评工作。
二、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以依法确保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为核心,夯实依法治粮管储制度基础,依法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工作,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执法水平,规范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粮管储工作,推动“南粤粮安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我省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继续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计划地学习法律知识,针对当前依法行政的薄弱环节,突出学习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与粮食流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规规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登录学法考法系统学习等形式,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举办讲座、配发书籍、安排自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培育浓厚的依法行政知识学习氛围。积极组织全省粮食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做好粮食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储备管理制度基础。完善省级储备粮管理制度,抓紧推动《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修订工作。根据《广东省“等级粮库”评定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等级粮库”评定,提升全省粮油仓储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细化省级储备粮(黑龙江)异地储备的管理措施,推动广东地方储备粮省外异地储备集约化发展。研究制订省级储备粮异地储备实施细则,做好省级储备粮动态管理试点总结推广,不断健全政府粮食储备制度。梳理救灾物资、化肥、食盐、药品、冻肉和食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职责明晰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依法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广东省粮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按照依法行政考评要求,组织开展指标落实工作全面检查,做好迎接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粮管储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健全依法治粮管储决策机制,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完善和落实各项内部管理规定,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确保内部运作规范高效。
(五)进一步培育依法治粮管储社会氛围。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粮管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