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委),农发行分行(营业部),深圳市经贸信息委,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8月以来,全省各级发展改革、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发改粮食〔2017〕1431号,以下简称“大快严”集中行动)和省四部门和单位的联合部署,认真督导企业自查自纠,严格组织省市县三级抽查,全面排查了粮食安全隐患。检查期间,全省共出动检查组778个,检查人员4596人次,检查企业2044家次。企业自查发现问题648个,已整改600个;市县级抽查发现问题663个,已整改458个;省级联合抽查发现问题183个。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发现有的市县和企业在执行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库存管理、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为切实落实“严执法”要求,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严而又实的责任,认真落实问题整改。认真梳理,分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企业和个人,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所在地粮食管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发行分支机构共同协调督促整改,实行整改督办制度,整改问题验收合格后再予以取消。
二、严肃追责,把“严执法”贯穿整改全过程
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要做到“四个抓住”,即:抓住问题原因是否查清、抓住责任人是否处理、抓住责任人和企业是否受到教育、抓住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把“严执法”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依法依规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特别是对省市县各级抽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在整改基础上要在本地进行通报,对问题整改不认真对待、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的,要报告上级管理部门,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督导整改不力、组织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各级粮食管理部门,省粮食局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举一反三,抓好“回头看”巩固检查成效
“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强管理”是推动粮食库存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途径和最终目标。各地各单位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规规章,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汲取经验教训,认真落实整改。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粮食企业对通报的问题组织认真研究,使企业各岗位人员对照职责,自查自纠,坚决抛弃“经验主义”和“惯性思维”,自觉主动地适应依法管粮、依规管粮的科学要求,切实将法规规章的法律约束和“两个守则”的行为准则贯穿粮食库存管理的始终,全面清除各类风险隐患。
四、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源头治理,完善管理制度,压实企业经营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和管理,建立粮食库存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动态储备粮、异地储备粮等管理制度还未建立完善的市县,要尽快抓紧制定完善,避免出现制度空白和监管空缺,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各地各单位根据“大快严”集中行动要求,在年底前要组织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排查整治“回头看”,“回头看”可以结合秋季粮油安全普查一并开展,也可以单独组织开展,秋季粮油安全普查不再另行发文。对通报的问题,“A”类问题由市县级粮食等有关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和责任追究;“B”和“C”类问题由市级粮食部门牵头负责整改和责任追究,于12月15日前将“回头看”情况书面报送我局。省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将对整改结果跟踪督办,并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7年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省级抽查发现问题隐患汇总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粮食局
广东省财政厅 ?农发行广东省分行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