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函〔2022〕62号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05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吕国林代表提出了进一步优化简化海关安检流程的建议(第1205号)。我厅经调研走访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研究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近年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机场公安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序协调开展航空货运分类分级模式下的各项安检试点工作。
(一)关于差异化安检试点。根据民航局《关于开展提升航空物流综合保障能力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基于航空货运分类分级模式下的差异化安检》已于2021年1月正式获批为试点项目。
(二)关于前置安检试点。2019年民航局公安局下发《关于开展航空货运分级分类安保研究试点的通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制定“非空侧货站”(即前置安检)方案提交民航局公安局,但未获批复。此外,经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请示,民航局公安局于2021年12月做作出《关于同意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航空货运短途驳运安保链试点的批复》,原则同意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在试点范围内开展航空货运短途驳运安保链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1年。
(三)关于锂电池、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航空货物托运人、货运销售代理人承担运输的主体责任,我厅配合民航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藏匿、夹带、伪报品名运输危险品的行为,重点惩戒故意、多次违规的责任主体。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全省机场公安机关,主动联合、配合民航监管部门,指导民航各有关单位做好排查航空货物运输风险隐患工作,持续助力提升航空物流综合保障能力。
专此函达。
广东省公安厅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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