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批广东高州金山经济开发区暨珠海三灶(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我局于2008年6月受理高州市经济贸易局《广东高州金山经济开发区暨珠海三灶(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研究,我局拟批准该产业转移工业园一、二期工程。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内容概况
高州金山经济开发区前身为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高州金山经济开发试验区,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审核公告,核准面积为321.26公顷,核准的主导产业为皮革制品、铸造、工艺品加工。目前,开发区已有皮革制品、毛衣针织等15家企业。
珠海三灶(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高水一级公路以东部分地区, 总占地面积525.8公顷,其中包括广东高州金山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321.26公顷)以及开发区东北部规划用地(面积204.51公顷)。工业园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用地139.7公顷,二期用地195.5公顷,三期用地190.6公顷,一、二期用地基本与金山经济开发区重合。工业园规划人口35000人(其中金山经济开发区人口29000人),主要发展服装加工(不包括染整或者漂洗)、皮革加工(主要为成品皮革加工成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为给该园区发展腾出环境容量,高州市对白沙河流域进行了综合整治,关停了13家企业,白沙河水质明显好转,整治后2007年重新监测表明,白沙河水质除总磷外各指标都有明显改善并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二、主要环境影响
(一)园区排放大气污染物产生的地面小时平均、日平均浓度增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叠加敏感点背景浓度值也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园区污水正常排放情况下,白沙河CODcr、BOD5和氨氮能达到三类水质标准,因而对白沙河的影响较小,对小东江的浓度增值的影响很小,对小东江的水质影响也不大;事故排放情况下,对小东江会有一定的影响,CODcr、BOD5和氨氮达不到三类水质标准,会使白沙河在小东江入口处附近的水质变差。因此,工业园污水须处理并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现象产生。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园区边界符合噪声功能区划要求,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较小。
(四)通过对固体废弃物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将其影响减至较低程度,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将白沙河流域内现有企业排放的污水一并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排入白沙河,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和《茂名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56-2003)第Ⅱ时段一级标准中严的指标。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园用能以电能为主(占80%),轻质油为辅(占20%),燃油的含硫率须控制在0.8%以下,并配套脱硫措施,脱硫率应大于50%。园区合理布局,入园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燃烧废气、工艺废气排放量,控制无组织排放。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噪声源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优化布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环保法规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2008年7月24日起)。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5266599 87532305
2、茂名市环保局
地址:茂名市健康路2号大院
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电话:(0668)2901330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