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16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佛山500千伏凤城(顺德Ⅱ)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佛山500千伏凤城(顺德Ⅱ)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对报告书的评审意见以及佛山市环保局对报告书的初审意见等收悉。经研究,对报告书提出批复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佛山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
二、500kV凤城(顺德Ⅱ)变电站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顺利围,东北距广州市约37km,东南距顺德区区政府约20.5km。站址东侧约470m处为顺利村,站址北侧约140m处为广州绕城南二环高速公路。500kV侨乡换流站至顺德站线路解口至凤城(顺德II)变电站输电线路线路均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顺利围。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新建500kV凤城(顺德Ⅱ)变电站,主变最终规模4×1000MVA,本期建设2#、3#主变,规模2×1000MVA;配套建设35kV低压电容器组:终期4×3×60Mvar,本期2×3×60Mvar;35kV低压电抗器组:终期4×1×60Mvar,本期2×1×60Mvar。
(2)工程设计500kV出线6回,本期4回,即双解口侨乡换流站~顺德站站双回线路至凤城(顺德II)变电站输电线路,采用单塔双回架设,单回路线路路径长度均为0.75m,线路路径总长为1.5km。
(3)新建对外连接进站道路375m,并改造现有乡村道路2455m,进站道路采用宽4.5m水泥混凝土路面。
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的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同意该工程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等规范和标准,落实有效的防治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等环保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和公众的影响。项目运行过程中工频电场强度不得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得大于100μT。
(二)应进一步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站址周围居民区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防治噪声扰民。
(三)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贮油池,杜绝变压器油事故性排放。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类危险废物,应交回原厂回收利用或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废水需经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选用先进的施工手段,按当地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施工期间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落实有效的防扬尘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与项目建成时同时投入使用,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做好变电站绿化美化工作,建成后变电站外观应于周围环境相协调。
(六)建立健全施工期和运行期的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工程运行期间,切实落实各项高压电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公众人身安全,加大高压电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七)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沟通、解释,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向我厅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佛山市环保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3月2日
抄送:佛山市环保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印发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佛山500千伏凤城(顺德Ⅱ)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