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unnyrain
留言日期:
2024-10-08
主题:
铝型材企业搓灰机是否属于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设施
内容:
铝型材企业在熔铸工艺过程中,会产生铝灰,铝灰中含有部分可回收的金属铝。企业普遍配套搓灰机对这些铝灰中含有的金属铝进行分拣回收。请问,搓灰机是否属于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另外,企业的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有没有一个判别标准或者依据?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0-09
答复时间:
2024-10-16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固废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明确,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企业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铝灰渣,自行建设的提取回收金属铝的设施,应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设施进行管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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