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关于对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涉水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粤环监察函〔2021〕45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
近期,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对你市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涉水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工业园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完善,大量工业废水混入园区雨水渠直接排放至漠阳江西干流和支流;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阳江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进水水质长期超出设计标准,出水水质多次超标;个别企业涉嫌私设暗管偷排高浓度废水,对周边生态环境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推动解决有关问题,现决定对你市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涉水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具体督办要求如下:
一、开展管网排查整改。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对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雨污管网的全面排查。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按照“雨污分流”原则,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园区排水系统整改,确保园区内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园区外受污染的河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二、落实污水处理环境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园区管委会、纳管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等各个主体的环境治理职责,明确工业废水预处理措施,切实解决阳江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超标问题。
三、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依法处理污水处理厂未经批准擅自间歇运行和出水水质超标问题,严肃查处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各工业园区排水系统开展全面排查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逐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及时报送整改方案。你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挂牌督办要求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于2021年5 月25日前报送我办。每月底前向我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请你市在完成挂牌督办整治任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办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附件: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涉水污染环境问题
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涉水环境问题
一、排水系统不完善。一是雨污管网混接错接。现场检查发现福冈工业园内的新寨路至漠阳江西干流雨水渠、科技一路与站港公路交界处雨水渠混入大量工业废水,水体呈灰黑色、有强烈异味,水质均为劣Ⅴ类,其中新寨路至漠阳江西干流雨水渠水体总磷浓度9.22mg/L,化学需氧量浓度212 mg/L,氨氮浓度41.2mg/L;科技一路与站港公路交界处雨水渠水体总磷浓度6.08mg/L,化学需氧量浓度316mg/L,氨氮浓度25.5mg/L。据群众反映,经科技一路与站港公路交界处雨水渠排放的工业废水长期沿西岗村附近小河沟流入园区西侧漠阳江支流,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现场检查发现,该河沟水体呈灰黑色、有强烈异味,监测结果显示总磷浓度3.39mg/L,化学需氧量浓度141mg/L,氨氮浓度20mg/L,水质为劣Ⅴ类。二是污水管网未及时覆盖。福冈工业园个别区域污水管网未覆盖,企业入驻后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未能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阳江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是福冈工业园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10000吨/日。根据原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阳江市水务局与阳江市新环水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自该污水处理厂商业运行的第4年起,污水处理费用按设计日处理能力100%保底结算。据统计,自2011年商业运行至今,该污水处理厂平均日处理污水约5500吨,其中2018年至2020年平均日处理污水约3300吨,2021年2月至4月,日处理量骤降至1100吨。由于进水量不足,该污水处理厂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间歇性生产。调阅污水处理厂历年运行记录,自2016年9月起至2021年2月初,该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浓度长期高于设计标准,出水总磷多次超标(总磷排放标准是1mg/L,据2020年3月、5月、8月、11月监督性监测结果,出水总磷浓度分别为32.2mg/L、16.3mg/L、4.19mg/L、21.2mg/L,最高超标31.2倍),严重影响漠阳江水质。
三、个别企业涉嫌私设暗管偷排工业废水。现场检查发现,新寨路至漠阳江西干流雨水渠两侧有多个排污口,其中一个设有阀门的排污口水质呈浅黄色浑浊、有强烈异味。现场采样监测显示,该排污口废水总磷浓度高达32.6mg/L,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1490mg/L,氨氮浓度高达291mg/L。偷排废水流入雨水渠后汇入漠阳江,对漠阳江水质造成严重影响。
四、管理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近十年来,阳江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对福冈工业园存在管理缺位,日常监管执法不严,导致雨污管网底数不清,市政管网走向不明,企业排放口设置不规范,部分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