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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参评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13 15:31: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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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明确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服务机构相关事项的通知》(粤广电宣〔2023〕104号)和《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办法》(附件1),现就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参评作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参评作品必须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备案、登记)机构及广东省网络视听产业试点机构经广东省上报备案或通过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取得信息网络播出备案号后自主创作且拥有完整著作权的作品。

  二、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参评作品的项目,限于节目作品3个项目: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网络电影/微电影】(代码:B06)、纪录片【网络纪录片】(代码:B07)、动画片【网络动画片】(代码:B08);限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首播的作品。

  三、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参评作品必须符合《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办法》规定的评奖宗旨、评选范围、评选标准、参评指标限制、获奖数额限制、评选程序、评选纪律。

  四、同一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同一项目的参评作品不得超过4件。参评作品超额的,该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所有作品不予参评。        

  五、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参评作品必须按照《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程序,由影视制作经营机构自行审查全部申报材料,在工作单位公示申报表,报影视制作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六、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必须按照本通知(附件3)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和申报参评作品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2)、目录表(附件4)、作品文字稿、音视频材料、质量承诺书(附件5)诚信参评承诺书(附件6)等。

  七、影视制作经营机构须指定专人,统一收集参评作品、统一申报参评作品、统一交寄参评作品、统一上传参评作品、统一与初评组织机构联系。原则上,一个机构应专人统一收集参评作品邮寄一件快递,一个机构应专人统一登录系统一次上传参评作品材料。

  八、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登录系统上传音视频材料、文字材料、表格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

  九、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参评作品的文字材料须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寄至: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33号自编14号 广东省广播电视艺术服务中心 陈伟壁联系电话61292771。

  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参评作品的音视频材料、文字材料、表格材料须登录系统(http://210.76.74.156:8080/pjxtFrame/login.html),按要求填报、上传,系统账号开户、上传作品问题请联系广东省广播电视艺术服务中心 刘老师联系电话61292757。

  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参评作品评选组织

  广东省广播电视艺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61292771 

  刘老师 61292757 

  肖老师 61292750 


  附件1: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2-4: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参评作品申报表、申报材料一览表、目录总表.docx

  附件5: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参评作品基本质量承诺书.docx

  附件6: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参评作品诚信参评承诺书.docx

  附件7: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参评作品基本质量承诺书(主创人员).docx

  附件8:第32届广东省广播影视奖参评作品诚信参评承诺书(主创人员).docx


  广东省广播电视艺术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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