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收视调查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修订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收视大数据统计调查制度》。该制度牢牢把握广电“二三四”工作定位,完善广播电视节目统计指标,增加网络视听节目统计指标,更加全面系统地反映整体收视情况,将为进一步强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综合评价和规范管理提供权威客观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