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广东省委“1+1+9”工作部署,紧扣重大主题,加快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情况
2020年我省公共广播节目制作时间66.27万小时。其中:制作新闻资讯类节目时间10.27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制作时间15.50%;制作专题服务类节目时间16.30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制作时间24.60%;制作综艺益智类节目时间9.22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制作时间13.91%;制作广播剧类节目时间1.42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制作时间2.14%;制作广告类节目时间5.28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制作时间7.96%;制作其它类节目时间23.78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制作时间35.88%。
2020年我省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80.11万小时。其中:播出新闻资讯类节目时间14.26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7.81%;播出专题服务类节目时间14.25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7.79%;播出综艺益智类节目时间10.98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3.71%;播出广播剧类节目时间2.75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3.43%;播出广告类节目时间8.79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0.98%;播出其它类节目时间29.07万小时,占公共广播节目播出时间36.28%。
2020年我省公共电视节目制作时间20.67万小时。其中:制作新闻资讯类电视节目时间4.82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制作时间23.33%;制作专题服务类电视节目时间2.84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制作时间13.73%;制作综艺益智类节目时间1.66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制作时间8.02%;制作影视剧类电视节目时间1.23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制作时间5.97%;制作广告类节目时间1.1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制作时间5.33%;制作其它类节目时间9.02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制作时间43.62%。
2020年我省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90.29万小时。其中:播出新闻资讯类节目时间12.97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4.36%;播出专题服务类节目时间11.30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2.51%;播出综艺益智类节目时间3.02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3.35%;播出播出影视剧类节目时间35.04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38.81%;播出广告类节目时间12.5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3.85%;播出其它类节目时间15.46万小时,占公共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7.12%。
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情况
2020年我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与2019年持平,均为99.98%。
2020年我省有线广播电视实际用户数1705.69万户,比2019年1767.05万户下降3.47%。其中: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数1639.31万户,占有线广播电视实际用户数96.11%;有线双向数字电视实际用户数714.77万户,占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数43.60%;高清实际用户数579.19万户,占有线双向数字电视实际用户数81.03%。
2020年,我省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有效用户数【1】1921.15万户;互联网电视(OTT)有效用户数【2】2443万户。
三、广播电视行业收入情况
2020年我省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963.46亿元,比2019年780.23亿元增长23.48%。其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务实际创收收入874.07亿元,占我省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90.72%;其它创收收入89.40亿元,占我省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9.28%。
2020年我省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199.78亿元,比2019年207.43亿元下降3.69%。其中:广播电视广告收入25.34亿元,占我省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12.68%;网络媒体广告收入158.98亿元,占我省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79.58%;其它广告收入15.46亿元,占我省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7.74%。
2020年我省有线电视网络收入87.04亿元,比2019年82.06亿元增长6.07%。其中: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落地费、有线电视机顶盒广告、付费数字电视频道等传统有线电视网络业务收入46.18亿元,占有线电视网络收入53.05%;增值业务收入19.26亿元,占有线电视网络收入22.13%;集团客户业务等其它收入21.60亿元,占有线电视网络收入24.82%。
2020年我省新媒体业务收入273.95亿元,比2019年233.28亿元增长17.43%。其中: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收入10.61亿元,占新媒体业务收入3.87%;互联网电视(OTT)收入3.20亿元,占新媒体业务收入1.17%;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收入【3】251.05亿元,占新媒体业务收入91.64%;其他新媒体业务收入9.09亿元,占新媒体业务收入3.32%。
2020年我省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12.40亿元,比2019年9.49亿元增长30.66%。
2020年新增付费数字电视内容与播控、节目制作相关服务、电视购物频道等指标收入24.16亿元。
四、广播电视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
2020年我省广播电视从业人员74375人,同比增长0.72%,其中,女职工29451,占比39.60%。从岗位上看:管理人员12917人,专业技术人员37081人(含播音员、主持人1873人,编辑、记者8733人,艺术人员3260人,工程技术人员12945人),其他人员24377人;从学历上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820人,本科及大专学历59306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0249人;从年龄上看:35岁以下人员38867万人(占比52.26%),36岁至50岁人员27521人,51岁及以上人员7987人。
2021年,我省广播电视行业将着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及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两个大局,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大局大势的科学洞察和战略谋划,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工作开创新局面、更上新台阶。
说明:
【1】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用户指通过电信专网获取广播电视服务的用户,2019年统计口径为累计用户数,2020年统计口径为有效用户数。
【2】互联网电视(OTT)用户指通过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获取广播电视服务的用户,2019年统计口径为累计用户数,2020年统计口径为有效用户数。
【3】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收入指网络视听机构开展与互联网视听相关业务的各项收入,包括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收入(版权收入、用户付费收入等)、其他网络视听收入(短视频、电商直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