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为做好今年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通知》,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生计划
19所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385名(男生359名、女生26名)。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
2.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
3.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4.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三、招生程序
(一)政治考核
6月27日前,各地市完成报考军队院校考生政治考核工作,将考核结论逐级上报至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政治考核有关要求见省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22号)。
(二)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填报。考生根据高考成绩、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军队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院校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提前录取批次军检院校志愿栏内,填报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和专业代码(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和专业代码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详见省招生办公室关于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文件。
(三)确定面试体检对象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划定参加面试体检考生范围,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gdsksy)公布。
(四)面试体检
列入参加面试体检范围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高中阶段体能素质测试表(附件2,由高中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到指定的军队医院参加面试体检(计划7月上旬组织,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凡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目测、口令调整、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面试体检结论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投档录取
军队院校投档录取安排在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考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依据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招生院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分档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招生院校可在院校专业组内将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缺额计划,组织符合条件考生网上征集志愿并投档录取。
符合优待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复查复审
录取为军队院校学员的考生,入学后须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要求
军地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抓好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招生宣传,帮助考生和家长及时全面掌握招生院校情况及政策规定,吸引立志献身国防、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心理健康的青年学生踊跃报考。要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全面实行阳光操作,坚持招生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开通查询举报电话,及时反馈申诉复议、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切实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招生工作环境。
附件:1.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2.高中阶段体能素质测试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军区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