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陈奕赐 | ||
自然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自然人证件号码 | 440508***********1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考试违规 | ||
违法事实 | 2023年成人高考期间,在语文科目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并向考场外发送试题。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以及第九条第三款第二项“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一)……(二)携带或者使用考 试作弊器材、资料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其他-考试违规 | ||
处罚内容 | 暂停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一年 | ||
罚款金额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2/19 | ||
处罚有效期 | 2023/12/19 |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教育厅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006940116U |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东省教育厅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006940116U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