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广东省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20-37626943。
一、概述
2015年,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技术手段的更新升级,依法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门户网站公开方式。
2015年省教育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13条,其中:本厅信息56条,新闻发布71条,教育动态434条,通知公告689条,广东教育2424条,在线视频7条,教育采购信息232条。主动公开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4万余所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机构)基本信息。
(二)新闻媒体公开方式。
截至2015年12月,省教育厅组织发表在各新闻媒体的稿件有1000余篇次。同时省教育厅通过官方微信“广东教育”,主动向社会发布我省教育政策、资讯等信息,2015年共推送微信989条,受到广大网友的肯定与好评,被教育部新闻办评为2015年度全国教育系统优秀官方微信。
(三)专项重点工作。
根据教育部、省政府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在2015年开展了高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工作,要求各高校按照教育部高校信息公开清单的要求建设10个专栏,涵盖50项高校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且鼓励各高校在此50项的基础上,拓宽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
认真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备案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共有132所高校上报了信息公开情况,上报率92.3%,其中普通本科院校上报率92.1%,高职高专院校上报率92.3%。
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到“十公开”,重点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考试录取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2015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具有高考加分资格考生2504人、外国语中学保送生资格考生280人、高校自主选拔资格考生480人、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156人、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生433人和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考生235人的有关信息。同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生270人、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69人、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考生1318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个人信息、录取院校、录取专业及招生类型等。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对公示内容任何异议,确保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公平公正。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0例,其中:当面申请3例、依申请公开系统28例、书面9例,均按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一)接待来人和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共处理群众纸质来信1420件、网上信访1291件、网上咨询1347件;共接待群众来访536批1190人次。
(二)与公众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省教育厅开展了2批次厅领导在线接访,共收到网友留言1027条。
五、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1宗,省政府均维持省教育厅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信息公开提起2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开庭时原告无故未出庭视为撤诉处理,1起尚未审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省教育厅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工作推进不平衡、信息公开检查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不足。2016年,省教育厅将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