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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80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06 15:16:44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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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2〕243号

陈运彬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订〈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促进我省特殊教育的提案》(第20220804号)收悉。经综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近年来持续优化工作体系、完善保障机制、推进融合教育、促进医教结合,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取得扎实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推动落实我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指导各地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教职工编制,支持各地统筹加强随班就读等所需教师编制保障;推进出台《广东省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特殊教育工作合力,加强特殊教育机构编制保障、促进事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与实现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要求相比,我省特殊教育机构编制保障仍有不足。你们适时提出修订《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的工作建议,我们表示赞同。

  接下来,省教育厅将协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残联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基础上,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推进修订我省特殊教育教职员编制标准,建立健全适应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特别是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模式的编制统筹配置使用机制;同时,推动进一步完善我省特殊教育工作体系,抓好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制定实施,并重点完善融合教育发展机制、规范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管理、突出和发挥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待遇保障,努力推动我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思维,020-376290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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