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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6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10-20 09:22:49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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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1〕361号

A类

邓静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依规,配足配强中小学校医的提案》(第20210621号)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的意见,现将办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我们非常赞同。校医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和执行者,校医肩负着学校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食品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任务,对维护校园公共卫生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医配备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学校校医配备,完善校医队伍管理机制。学校配备校医卫人员是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配足配齐校医。我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依据机构编制标准核定,2014年之前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号)核定,2014年以后按照《中央编办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核定。在上述文件规定中,中小学校医编制配备事宜均已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时予以统筹考虑。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注册后,方可在学校医务室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根据已注册的执业类别,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初级、中级职称,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高级职称通过评审取得,学校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可根据已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相应的卫生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业务指导、继续教育、专业发展等方面,对校医进行双重管理,确保校医队伍人员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要求相匹配。2020年12月,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联合开展专题调研。结果显示,全省寄宿制学校校医配有率为62.9%;学生数600人以下的学校专兼职校医配有率为100%,专职校医的配有率和配齐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配备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健全协同保障机制。2019年,省教育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推动建立医校协同的应急联动机制,部署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部门协定应急合作协议,明确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选派条件及工作职责,组织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选派到中小学校,指导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在2020年4-5月,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前,我省实现中小学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和卫生健康联络指导员全覆盖,中小学师生就诊绿色通道全覆盖。医校协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是我省教育系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确保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平稳顺利,学生返校平安健康。

  三是多措并举,解决校医人力不足问题。目前,我省部分地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充分整合资源,推进多渠道校医配置。总结起来有四种办法:其一,以政府购买服务等的方式,委托卫健部门面向社会公开聘任具备资质的校外医务人员担任学校校医等多元化的方式,强化校医配备;其二,统筹卫生技术人员聘用与管理,教育部门统筹一定的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专业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招聘,实行“人、编”一体化管理;其三,与卫生部门合作,实行“占编不入编,滚动委派”的管理方式,吸引社区医生走进校园;其四,与医院合作,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派医务人员到校担任校医。

  是加强骨干培训,提高校医专业素养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期组织中小学骨干校医开展岗位务实、性与生殖健康、学生常见病、营养膳食与食品安全、学校结核病、艾滋病防控等专题教育培训,提高校医业务能力。2020年以来,省教育厅积极组织开展卫生与健康工作培训研讨活动,2月份组织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线上培训;组织6场地市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教师骨干专题培训,共培训骨干校医近1000人次,不断提高校医应对传染病疫情和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能力。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也定期积极开展校医专题培训工作。

  目前,我省中小学校校医配备仍存在许多问题,如校医配置不足、校医卫人员职责不明、校医正式编制得不到保障,职称晋升困难,待遇低,流动性高等有待解决。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继续加强学校校医配备工作,完善校医队伍管理机制,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落实配备标准,统筹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联合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规范设置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医的选拔、管理、薪酬、业务培训、评价考核及职称评审等相关制度,完善奖惩和激励机制。

  是加强督导考核,推动校医配足配齐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把中小学校医配备情况列入《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广东省健康广东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2021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等考核指标体系中,明确目标任务,加大督导考评力度,统筹推进中小学校医配置工作。

  三是强化专业培养培训,加强学校医卫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中小学校医队伍和岗位建设的专项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培养体系,建立培养目标,探索在高校、高职院校开设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根据用人要求,加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上岗前和在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拟出台的《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卫生健康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制订适合基层公共卫生人才的评价标准。

  专此函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许颖,020-376270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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