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04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教案函〔2021〕299号
A类
容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度重视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工作
近年来,为推动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新时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提升我省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我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对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顶层设计,2018年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出台《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2020年出台《广东省新时代教师发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等政策,对我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出全面部署。其中,《广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稳定在60%以上,通过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打造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全面实施教师分工协作模块化教学模式,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持。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中职学校专任教师4.38万人,其中“双师型”教师近2万人,占比61.21%,连续多年稳定在60%以上,其中14个地市“双师型”教师比例超过60%以上。
二、关于优化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我省出台《广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对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提出了明确的举措。一是落实职业院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完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办法,支持公办职业院校根据岗位需求自主设置公开招聘条件、创新考试考核方式,探索通过先面试后笔试、直接面试、技能测试、考察聘用等方式招收高素质教师。二是构建职教师资多元培养培训格局。支持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与“双高计划”职业院校协同合作,联合培养一批具有职教背景的“双师型”教师。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组建职业教育教师学院,开展职业教育“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教研和学科教学论等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扩大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推进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博士研究生培养。校企合作的优质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支持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以及“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截止目前,我省已有27所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主要承担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任务、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省级培训任务和“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任务。建设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动打造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优质品牌项目。三是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职业院校可确定不超过30%的岗位作为流动岗位,用于自主聘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规范兼职教师管理,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鼓励职业院校吸引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技能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技能导师、主要从事实践教学工作。支持职业院校通过和合作企业开展订单班、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校企共同组建联合培养团队进行合作办学和人才培养。
三、关于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建议
“双师型”教师认定是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的重要环节。《广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对职业教育教师考核评价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深化突出“双师型”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改革,推动职业院校结合实际,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师风、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近年来,省教育厅指导职业院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自主组织开展本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例如,佛山市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制定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专业名师、“双师型”教师选拔和认定标准,建立了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同时,省教育厅正依托有关高校开展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项目研究,为制定出台我省“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提供参考。
四、关于健全鼓励配套政策,激励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建议
(一)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考核评价政策是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指挥棒”,对于激励教师专业发展发挥重要助推作用。近年来,我省通过深化突出“双师型”导向的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促进职业院校教师专业素质提升。2020年1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和新时代中职教师队伍建设有关要求,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效衔接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其中,在完善评价标准方面,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特点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突出“双师型”评价导向,针对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设置“双师素质”要求,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广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也明确,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培训评价组织多元参与的“双师型”教师评价考核体系。
(二)强化教师薪酬待遇保障机制
一是在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对人才集聚的事业单位予以倾斜,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对事业单位采取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方式给予高层次人才的分配收入总量实行单列核定,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在总量外单列管理。二是单位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所得收益用于科研团队(人员)的奖励部分、单位承担的各类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部分暂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管理。三是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允许科研人员在岗创业或到企业、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按规定保证基本工资标准及晋升薪级工资。四是支持职业院校以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开展补贴性培训。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单列管理。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并予以奖补。五是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享受学校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并应根据实际需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教师基本权利。
加强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障
省财政积极落实经费保障,支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我省自2017年起建立全省中职生均拨款制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目前,省属公办普通中职学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标准为8000元/生·年,省重点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标准8300元/生·年,国家重点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标准8500元/生·年。2021年省财政已安排中职学校生均经费3.5亿元。二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2019年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计划,2021年为6亿元,其中中职“强发展”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省属职业院校集团办学和经济欠发达地市中职学校发展奖补,持续提升我省职业教育提高质量水平。2021年省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2425.63万元,支持开展“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省财政每年在省级教育发展专项中安排“新强师工程”资金5.04亿元,专项支持包含中职阶段的教师专业保障建设、人才培养以及教师素质能力提升,促进我省教师队伍全面发展。
五、关于激励企业参与,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实践基地的建议
校企深度合作、产教深度融合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省着力完善职业教育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机制,充分借力企业,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助力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提升,主要举措有:一是搭建平台,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依托职教园区、职教集团、产教融合型企业等,设置访问工程师、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共建高水平教师发展中心或实习实训基地,在人员互聘、教师和员工培训、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实践教学、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动教师立足行业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截至目前,我省已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3个。到2022年,我省将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产业和民生工程产业等专业领域,引进行业(领域)造诣精深、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行业企业技能领军人才,建成60个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二是依托企业建立和完善教师企业实践体系。推动高校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落实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整合校内外企业资源建设具备生产能力的校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接下来,我省将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建成50个省级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通过资源共享、协同研修、全员提升,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团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尚聪,020-3781466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