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666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教案函〔2021〕286号
A类
刘玉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校企合作的提案》(第2021066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校企合作的系列建议,对于推进我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接下来,我厅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政策措施,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一、关于政府建立人才需求数字平台的建议
目前,省教育厅已搭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智慧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就业平台),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领域的高频电子证照签发,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协作,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网多端、一站式、全流程数字化就业服务以及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招聘。企业可登录平台注册并发布用人需求,省就业平台可根据各用人单位的需求和毕业生求职需求进行人岗精准匹配对接,一站式办理招聘业务;同时,省就业平台已和“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广大企业可登录“粤商通”,在办理营商业务的同时发布本企业的用人需求,省就业平台将企业的用人需求精准推送给全省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更方便、更直接、更全面。据不完全统计,共有2.84万家企业在省就业平台注册,累计发布145万个就业岗位,为企业招才引智提供了精准高效服务。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省就业平台,认真借鉴提案有关意见建议,做好基础性工作,对接市场需求,加大与中小企业对接,加强对学校的业务指导,扩大平台服务内容,创新平台服务模式,打造高质量智慧服务平台;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依托省产教融合促进会,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化平台,为行业企业和学校等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校企合作服务。
关于改革高校教学体制,允许学生在校期间实习就业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推动高校改革教学管理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支持企业深入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就业岗位。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出台《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关于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推动高校坚持因材施教,探索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改革,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与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二是加强校企合作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校发挥校企双方在场地、师资(人才)、设备、资金等方面的相对优势,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共同成立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引校进企”“引企驻校”“校企一体”。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本科高校产业学院建设的若干意见》,目前,全省41所本科高校建设173个现代产业学院,立项26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全省成立80家职教集团,立项建设29家省示范职教集团、19家国家示范职教集团。全省高职院校共成立146个产业学院。三是深化产学研协同育人。鼓励和支持高校完善产学研工作机制,从企业和生产一线的实际需求选取研究项目,师生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与服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2015年至今,分别在佛山、东莞、中山等产业大市以及省科学院、省实验室建立了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动全省重点科研机构、高校、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践行“论文写在产品上、研究做在工程中、成果转化企业里”育人初衷,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人均专利2件,超过50%留在所在地市、近100%留在大湾区就业。出台《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高职院校全面推行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校企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76%高职院校开展试点,全国试点单位数全国第一。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产教融合的工作部署,完善和落实校企合作支持政策措施,推动高校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校企深度合作项目,促进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
关于建立校企合作保障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强化部门协同,出台系列政策,为校企合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和落实产教融合激励政策。发挥政府统筹和市场机制作用,建立顺畅的校企合作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先后出台《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广东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完善产教融合激励政策;全面梳理校企合作税收和规费优惠政策,制定操作指引,确保落实到位。二是规范高校学生实习。深入贯彻《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全面落实《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推动高校联合行业企业,规范实习教学安排,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加强学生权益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产教融合激励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企合作保障机制,推动高校和行业企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麦晓冬,020-3780414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