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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22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1-14 09:27:12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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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19〕344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29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职业教育适应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类建立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大数据的建议

我厅赞成该建议。在建立以企业人才需求数量和技能型人才供应数量为大数据的双向服务平台方面,2018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建立由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的为产教融合服务的社会组织,开展人才需求预测,促进校企合作对接。打造覆盖全省的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汇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其他相关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落实《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督促职业院校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将行业企业最新人才需求落实到人才培养中。

二、关于建立跨界人才孵化基地的建议

我厅赞成该建议。在建立跨界人才孵化基地方面,将以政府为主导,联合行业协会,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共建跨界人才孵化基地。在以政府为主导制定跨界人才培养指标,制定职业教育培养计划(以5年为一个周期)方面,《实施意见》明确“瞄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发展;建立我省紧缺人才清单,编制并按年度发布紧缺人才专业和职业(工种)目录”,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指导,引导学校按照人才需求进行专业调整,要求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每年更新一次。在更新培养模式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全日制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园区联合”,“根据行业产业需求整合相关学科专业,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产业学院”。经过近5年的发展,我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接近200个,深度参与的企业近200家,在读学生达7000余人。2019年起,我省将在合适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在教育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共同研究探讨制定培养内容和专业更新情况方面,2019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粤府办〔2019〕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县级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本行业职业教育的协调和业务指导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授权委托等方式,推动行业协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并将行业协会服务职业教育情况纳入资格年审范围”。在利用新型学徒制来建设跨界人才孵化基地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双精准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省现代学徒制服务平台”,“对开展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可按规定给予每生每年4000-6000元的培训补贴”。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明确“选取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和企业招工相衔接,明确学生学徒‘双重身份’,强化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实施意见》《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职业院校专业和人才培养规模的宏观调控,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深化产教融合,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通过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建立跨界人才孵化基地。

三、关于加大对新产业和新专业扶持的建议

我厅赞成该建议。在通过行业协会与政府有效沟通,及时引导学校调整课程和专业设置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行业和企业参与的学科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健全根据社会需求、学校办学能力和行业指导科学设置新专业的机制”,“严格实行专业设置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对口就业率过低的专业,暂停招生或取消专业设置”。在新型服务业的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支持家政、健康、护理、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紧缺专业建设”。在新产业的人才培养扶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需求,加快建设机器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一批新工科专业”。《行动计划》要求“新设一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高职院校,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地方能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推动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建设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国家级高职院校和专业(群)”。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实施意见》《行动计划》的要求,建立健全新专业的评议、设置机制,着力推进新兴产业的人才培养。

四、关于深化校企合作的建议

在政府进一步为企业和学校(校企合作)提供助力和必要的保障方面,《实施意见》要求“统筹用好现有省级教育发展、产业发展、科技发展类专项资金,支持对接产业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实习实训平台等项目建设和产教融合试点工作。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鼓励保险公司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落实学校、企业开展教育培训、实习实训的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牵头制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指引,并广泛组织宣传。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民办教育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为深化产教融合提供必要的资金、用地、税收、保险制度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在以人才需求大数据为依据,灵活调整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与教育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放开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由高职院校自主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门备案。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职业院校可自主设置职业教育专业,高职和中职院校报教育部门备案,技工院校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市统筹规划,“围绕区域产业需求,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做强中等职业教育”。

在支持力度和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路径和重大项目”,“将产教融合建设纳入高校绩效评价体系,对产教融合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突出成果的高校给予专项奖励”。《行动计划》明确“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对深度参与职业教育、行为规范、成效显著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关政策支持”,“县级以上国有企业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督促国有企业将参与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县级以上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中要督促各部门落实好国家和省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有关政策”。

在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规模以上骨干企业与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共同组建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推进实体化运作”。《实施意见》明确“国有企业举办职业院校,可参照学校所在地公办学校标准安排生均拨款,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保障”;“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标准和奖励办法,将人才培养、产教研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在技术改造补助、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科技、发展改革部门在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上予以优先支持”。

在为构建优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提供支撑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制定高校选聘产业教授相关办法,鼓励高校引进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化高校教师结构。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学校可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聘用高技能领军人才等。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相互兼职制度,经所在学校或企业同意,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企业、职业院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确定薪酬”。《行动计划》提出“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推广以周转编制自主聘任兼职教师办法,鼓励职业院校设立产业教师(导师)等流动岗位,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

下一步,我省将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以提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为方向,落实产教融合各项政策,优化专业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

专此答复,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7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俊峰,020-3762717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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