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安排,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将广东省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5天,自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验收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异议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异议证明材料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注明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37626882,邮箱:licj@gdedu.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高教大厦1116室(邮编510080)。
附表:广东省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遴选结果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