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汕尾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的决定
汕尾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审核验收,汕尾市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标准,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授权,决定授予汕尾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汕尾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压实市县两级优先发展教育主体责任,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开展对外教育交流合作,为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