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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和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25 16:12:54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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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为提醒广大学生、家长防范校外培训领域的风险隐患,理性参加培训、维护合法权益,警示校外培训机构主办者做好教育政策合规工作,加强校外培训风险预警和事前提醒宣传力度,现编印了面向培训机构消费者的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宣传海报、给全体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提醒宣传海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风险提示和政策宣传工作

  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学生家长阅读)和政策宣传(培训机构阅读)对于减少后续消费者购课风险、加快化解消费者退费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盲目扩大经营,是防止培训机构决策失误、经营困难的有力抓手。各地市一定要高度重视风险提示和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海报、微信网络、短信提醒、开家长会等形式,想方设法将宣传海报的所有内容,按照每学年不少于一次的频率,完整传达至全体学生家长、培训机构(含尚未办理许可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下同)。校外培训风险提示(针对学生家长)和政策宣传(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各地落实“双减”工作的评价范围,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开展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和政策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风险提示和政策宣传

  (一)全部张贴宣传海报内容。各地市要组织辖区所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所有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含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两份海报张贴在场所显著位置。省教育厅提供了海报的电子版本,各地市可组织加印,确保宣传海报内容传达至所有学生(及其监护人)、培训机构。

  1.一人一回执。请各地组织全体中小学生家长阅读《关于选择持证培训机构的重要提醒》(附件1),并签收回执、妥善保管,实现学生家长全覆盖。通过阅读并签收回执,指导和督促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有证机构、杜绝报名参加无证机构的培训。

  2.一校一海报。《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学生家长阅读,附件2)张贴在学校宣传栏显著位置,确保每个学校(中小学校)均张贴一张海报。通过海报宣传,指导和督促学生、家长防范报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所带来的风险。

  3.一机构一提醒。《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常用信息》(培训机构阅读,附件3)张贴在全体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业场所显著位置,确保每个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张贴一张政策宣传海报。通过海报宣传,指导和督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理性决策、规范办学,减少因盲目决策带来的经营风险。对于经评估后继续办学的,抓紧申报办理办学许可证。从2023年12月1日起,全省各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优化政策宣传方式方法。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另行设计和修改海报内容,但是要考虑到公众的阅读和理解习惯,突出宣传重点、精简宣传内容,将最需要强调和突出的内容予以警示,避免内容冗长,不用面面俱到。要严格控制宣传海报的文字内容,突出重点。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以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为单位统一向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反映。

  附件:

  1.关于选择持证培训机构的重要提醒(家长阅读,提交回执)

  2.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学校张贴)

  3.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常用信息(机构张贴)

广东省“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附件2.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学校张贴).jpg

附件3.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常用信息(机构张贴).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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