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2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多角度展现我省教育系统及师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青春有梦 不负韶华’——2022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活动由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师生。
二、作品内容
通过摄影的方式展示我省师生对党的热爱之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学生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把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
作品要紧扣“青春有梦 不负韶华”主题,主要体现我省广大师生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精神面貌,引领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活动时间
(一)2023年1月5日前,参赛者提交作品。
(二)2023年1月31日前,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进入复评的作品。
(三)2023年3月15日前,对复评作品进行评分,同时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网络投票,综合评委评分与投票数(分别占60%、40%分值)得出总分,决出各奖项。
(四)2023年3月下旬,在省教育厅官网(edu.gd.gov.cn)、政务微信“广东教育”,广东教育杂志社网站(南方教育网www.gdjy.cn)和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公布评选结果。
四、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内容符合主题要求。每人可选送1张照片,并以“作品名称+单位名+作者名”格式命名。所有作品需提供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兆。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三)参赛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禁止使用网络图片、一稿多投、翻拍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四)作品提交:关注“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活动”项,进入“全省校园摄影大赛”提交作品;或登录“南方教育网”(www.gdjy.cn),点击“全省校园摄影大赛”专栏提交。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教师及行政组”和“学生组”,学生组包括中小学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组。
各组按复评作品的10%、20%、30%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认可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对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三)参赛者提交作品的行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四)获奖证书上的信息以参评提交的内容为准,如有错误,主办方不再另行出具获奖证书。
联系人:广东教育杂志社 李雪纯,联系电话:020-83566010。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