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中职学校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精神,推动全省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内涵发展,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的重要作用,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全省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工作,遴选一批教学效果显著的思政课程重点培育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质课程建设申报遴选安排
(一)申报遴选课程范围
1.小学申报范围:《道德与法治》课程,申报课程为小学阶段其中一年开设的课程。
2.初中申报范围:《道德与法治》课程,申报课程为初中学阶段其中一年开设的课程。
3.高中申报范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政治与法治、哲学与文化4门必修课。
4.中职学校申报范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哲学与人生、职业道德与法治4门必修课。
(二)申报名额
1.每所学校限报1门课程参与评选。
2.每个地级以上市可推荐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段各5-10个课程。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课程负责人资质
课程申报负责人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中级职称三年以上,并且获得以下教学奖项之一: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排名前10);省级各类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各类思政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参加过省级中小学、中职学校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及课程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2.教学水平要求
申报课程要能够体现新时代教育教学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资源,鼓励课程中采用微课等新型信息化教学方式;体现我省中小学校与中职学校思政课程改革精神,教育教学效果受到广大学生和同行的好评;申报的课程有较好基础,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较强的辐射功能和推广意义。
3.条件保障
申报课程所在学校,要高度重视思政课程建设工作,能够为入选的优质课程按照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
4.课程团队要求
申报课程所在学校需建立起以该课程负责人为组长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组成人员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研究水平。
5.基础资料要求
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授课教案、教学课件、习题、实践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基本具备上网条件。
(四)申报材料
1.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申报表1份。
2.课程申报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1)课程申报负责人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申报表上填写的主持的教学、学术研究课题立项书;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获得的教学、科研表彰、奖励证书;中级职称的课程申报负责人需提交所获得教学奖项证书。
(2)申报表上填写的教学队伍成员(课程申报负责人除外)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的教改教研论文,及获得的教学研究表彰、奖励证书。
3.课程申报负责人5分钟个人汇报视频和课件,课件为个人汇报的主要内容(以U盘形式提交)。
4.课程申报负责人讲授的所申报课程的一个课时现场教学录像和课件1套;如有在教学中使用微课,还需上交微课视频。课件与教学时间相当;课件可在Windows环境下脱离制作环境独立运行;课件的音频、视频须支持通用的播放器在系统默认的解码器下播放(以U盘形式提交)。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课程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所在学校组织评审后逐级向当地教育局申报;
3.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推荐(省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可直接报送);
4.省教育厅委托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各类学校思政课100门进行资助建设,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公布2021年优质建设课程名单。
实施过程
(一)培训提高。省教育厅委托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优质课程建设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研究探讨有效建设举措,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检查指导。在建设期内将对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所在学校领导是否重视、保障是否有力、团队是否精良、改革是否有效、效果是否明显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安排专家团队具体负责到人、指导到位,切实提高建设效果。
(三)中期汇报。优质课程建设满1年,将召开中期汇报会,由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规划、建设措施、辐射效果和阶段性成果等进行汇报。
(四)组织验收。优质课程的建设周期结束后,将召开验收会,组织专家听取优质课程负责人作课程建设的总体情况汇报、教学资源演示、答辩。
(五)经费资助。省教育厅将对每门优质课程在2年建设期内分期给予专项建设经费资助2万元。其中,入选后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建设满1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通过再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考核不通过将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予拨付;建设满2年进行验收,验收不通过将限期1年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如最终验收不通过,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追回专项建设经费。
三、其它事项
(一)所有申报材料采用A4纸张打印。申报表格(附件1)由优质课程建设负责人填写,经学校及所属教育局批准、盖章后,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将申报表格和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yun@gdedu.gov.cn(申报表命名为“优质课申报:地市名+课程名”);同时将纸质材料(1式5份)和教学录像U盘1份于2021年5月1日前邮寄至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省属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经学校审批后直接上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 二)本通知附件可登录省教育厅官网(www.gdedu.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李冬娜,电话:020-38256086,手机13926447601;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张坚炯,电话:020-37627818。
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工业中心7楼711房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电话:020-38256086,邮政编码:510665,电子邮件:wangyun@gdedu.gov.cn。
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doc
附件3广东省中小学中职学校推荐思政课优质课程建设汇总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