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6月5日至6月1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洁雯,电话:020-37629582
省财政厅联系人:莫辛燕 电话:020-83170362
附件:
1.2013年度省级教育专项资金.pdf(按单位)
2.2013年度省级教育专项资金.pdf(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