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开展新修订《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宣讲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22〕159号),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增强我省中小学校财务治理能力,2022年8月29日下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宣讲。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蔡文雅同志出席宣讲活动并讲话。
蔡文雅同志指出,《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是中小学校财务活动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是中小学校依法依规理财、维护资金安全和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制度保障。要求各市县、各中小学校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学深、悟透、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保障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坚持教育优先保障,切实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持续落实好“两个逐年只增不减”目标。坚持好、发展好教育经费管理实践经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全省教育财务工作者要做到统筹谋划、编好预算,强化责任、用好经费,依法依规、管好经费,建强队伍、增强本领。
参与制度修订工作的山东财经大学初宜红教授,从《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修订的背景、基本原则、修订的十大变化三个方面,系统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宣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会场设广东财经大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属中小学校校领导和财务人员在主会场集中学习。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分别设分会场,局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在分会场集中学习。全省3万余名中小学校校领导和财务人员在分会场集中学习或通过网络直播同步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