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问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复:一是明确认定范围。以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为主,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二是严格标准要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三是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认定基本流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认定主体由具备认定条件的学校、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织等担任。四是强化监督评价。明确国家和地方对“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监督评价等有关要求。五是促进持续发展。明确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发展路径,制度保障,待遇倾斜,认定和复核周期等内容。六是注重作用发挥。明确“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并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的重要指标。《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校提出了哪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