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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实解决军人军属“后路”问题——写在《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之际

时间:2021-03-18 18: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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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茂才|转业干部,现任河源市源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18岁、18岁我参军到部队,红红的领章印着我开花的年岁……”20多年前,一首《当兵的历史》引来无数热血青年投身军营。他们用青春奉献祖国、用生命守护人民,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军人的身影;海岛荒漠、高原哨所,哪里最艰苦,哪里就有军人的身影;两地分居、无私奉献,哪里最困难,哪里就有军人的身影。当他们脱下军装回归社会,年龄稍大、角色转换慢、专业能力不对口等原因却成为融入社会的负担,军人荣光变成退役军人之“殇”。时间的钟摆拨回五年前,和千千万万退役军人一样,早已熟悉军旅生活的我,更喜欢在有铁一般纪律的部队生活,按部就班的生活作息、几十年如一日的操练备战,早已将我和部队深深的联结在一起。然而,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站在即将退役的“十字路口”,纵然是有十几年军龄却有如孩童般迷茫、困惑,“自主就业前景如何、转业待遇如何落实、住房怎么解决、子女教育如何保障”等等,成为即将退役融入社会生活最直接的现实问题。

  国家不会忘记、人民不会忘记,退役军人始终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最牵挂的群体。在党的十九大上,一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瞬间刷屏,温暖了广大军人军属的心窝,引发了强烈的共鸣。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需要建立一部基础性、根本性的退役军人法律,很好的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尊严和幸福,现役军人的后路和思想稳定的法律。在时代的感召和历史的推动下,2021年1月1日,一部10章85条,涵盖了退役军人工作各个方面,体现了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反映了退役军人工作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集中了军地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智慧,居于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顶端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应运而生、正式施行。这是广大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定心丸、稳定器,是退役军人工作的根本遵循,更是对广大退役军人幸福安宁的庄严承诺。

  铁打的营盘不会忘记流水的兵。至此,困扰千千万万现役和退役军人的后路问题得到保障。“治乱世还需用重典”,《退役军人保障法》浓墨重彩的描述了解决退役军人后路问题的重大举措,涉及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内容共3章47条,篇幅之长、涉及内容之广泛、保障措施之力度,为解决退役军人后路问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鲜明导向。在不远的将来,退役士兵不会无助、迷茫和困惑,军人军属将有无比光明的前景、社会尊崇退役军人军属氛围将更加浓厚,退役军人安置将更加有保障、政策将更加透明、子女教育将有效解决、社会福利将更加优待,适龄青年参军积极性将更高、军人士气更加凝聚、一心一意打胜仗的热情更加高涨,将有力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为一名退役军人,更是一名退役军人工作者,我将在《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指引下,满腔热忱为退役军人服务,让“服役光荣、退役也光荣”“参军有出路、退役有前景”成为退役军人沉甸甸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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