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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广东省2018年和2019年退役士兵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08-01 12: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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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退役军人发〔2020〕88号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下达广东省2018年和2019年退役士兵

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委办〔2006〕13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府〔2011〕11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0〕7号)等文件,2020年,广东省55所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承担2018年和2019年退役士兵的培训任务,其中教育部门36所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承担6330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9所技工院校计划承担4308名。现将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抓“六保”、促“六稳”的重要内容,是改善退役士兵知识结构、提高其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把招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宣传、报名、录取等各项工作,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一位自愿参训的退役士兵顺利报名,确保每一位报名参训的退役士兵顺利入学,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实施。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达不到要求的地区,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城(县)。

  二、按时做好招生情况上报工作。对参加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的退役士兵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工作时效。2020年8月3日至16日为退役士兵网上报名阶段,请在报名时间内完成选择院校专业,系统关闭后不再重开;8月17日至21日,安置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报名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报读资格的,打印并向退役士兵邮寄《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核准通知书》。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在8月2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分别向同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本辖区退役士兵报名核准信息。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整理退役士兵报名核准信息后,分别发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院校收到名单后,向退役士兵发出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收到录取通知后,携带《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核准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可招收非属地户籍退役士兵。对跨区域报读的,由安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其报名核准信息提供给报读学校所在地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再由报读学校所在地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汇总提供给同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按规定确定开学时间,并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给退役士兵本人。退役士兵入学后30天内,学校按行政隶属关系将退役士兵入学花名册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分别上报学校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士兵入学后40天内,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退役士兵入学花名册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提供给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并抄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退役士兵入学后50天内,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退役士兵入学花名册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邮箱:dva_jycy@gd.gov.cn)。

  三、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履行好承训主体责任,学制、学习形式等按省有关规定执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资格审核等工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所属学校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就业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教育培训质量。财政部门要落实好培训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强化监督考评,建立健全以退役军人学员到课率、满意度和证书获取情况为主要内容的考评机制,将其与培训机构承训资格和培训经费拨付挂钩。加强监督抽查,各地级以上市退役军人事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内承训机构开展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要于2021年3月底前分别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适时组织监督抽查。对完不成教育培训任务、达不到要求的机构,教育、人力资源社保障部门不得推荐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对违规使用教育培训资金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

  1.广东省2018年和2019年退役士兵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2.广东省2018和2019年退役士兵参加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报名招生办法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8日



粤退役军人发〔2020〕88号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广东省2018年和2019年退役士兵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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