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重点函〔2022〕89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在促投资稳增长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推动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落地实施,根据《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21〕115号),我委组织开展2022年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增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围绕高质量发展,紧扣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促投资关键作用,优先支持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今明两年能够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对全省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路、铁路、机场、港航、能源、水利、城建、环保等传统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项目,聚焦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绿色石化、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升级、农林牧渔等领域项目;
——民生保障项目,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居民保障等领域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项目隶属关系,中直或省属单位投资项目,由项目单位申报,抄送省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其他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审定后申报。
(二)前期工作。项目应在今年开展前期工作,争取今明两年具备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单位要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提出2022年前期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各环节完成时间。
(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和建设用地、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增补计划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项目单位登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gdtz.gov.cn/)进行申报,从系统生成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作为申报书面文件附件一并报送。项目相关信息同步通过系统录入,未录入项目不予受理。项目单位可通过原有帐号登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尚未获取帐号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中直单位、省属单位及项目单位,可联系技术人员获取帐号。
(五)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8日。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增补计划工作,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梳理筛选和审核项目,同时做好与我委有关处室的沟通衔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所报项目需按优先保障顺序排序,申报文件和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请于7月8日前报我委(重点项目和评估督导处)。
附件:广东省2022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申报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15日
咨询方式:
新型基础设施:陈嘉鸿83133103;
公路、港航、机场工程:吴玉雄,83133067;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郑磊,83138657;
能源工程:杨洋,83133175;
水利工程、农林牧渔:张朝春,83133055;
城市道路、保障性住房:徐鑫,83138763;
国家、省级重大区域发展平台:李舒扬,83138624;
环保工程:杨昆,83133190;
产业工程:赵志磊,83133172;
现代物流、重要商品物资储备:胡润楠,83133090;
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体育项目:秦倩,83138649;
网站技术支持:叶工,13059297156。
(联系人及电话:赵浩霖,83133104;颜毅,83138600;邮箱:jw_gdzdxm@gd.gov.cn)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