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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解读
一、出台背景
消费是现代经济的重要引擎,是畅通经济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结合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订了《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考虑
《若干措施》对照上述国家文件内容,把国家文件中方向性、原则性的任务予以细化实化,对点到为止、未充分展开的政策进行深化拓展,突出抓好汽车、家电和电子产品、住房等大宗消费。主要考虑:
一是落实国家部署和广东实际相结合。既落实国家部署,也立足我省实际,研究提出具有广东特色的政策举措,体现大湾区元素。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既注重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针对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有所上升、充电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同时锚定中长期目标,比如围绕提升消费载体空间,谋划一批地方特色消费中心,推动构建“2+6+N”多层级消费中心格局。
三是坚持短期刺激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既立足当前消费恢复期,出台可以短期见效的刺激政策,比如开展“家电焕新”活动,发放1亿元文旅消费券,也着眼长远,注重长效机制的持续构建和完善。
四是促进省内消费和拓展广货消费空间相结合。在扩大省内消费的同时,放眼省外和海外,着力拓展广货消费空间,提出实施广货促消费行动,加大广货品牌营销和产品促销力度,推动广货遍布全国、走向全球。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提出八个方面27条举措。
一是稳定汽车消费。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活跃二手车市场、加大汽车金融支持等。
二是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消费。提出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加强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再利用。
三是稳定住房消费。提出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农房改造。
四是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提出提升餐饮消费、促进文旅消费、加强养老托育服务、做大体育消费、培育康养医疗美容消费、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等。
五是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提出深化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构建公共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
六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提出要壮大数字消费、积极打造消费新场景、推广绿色消费。
七是提升消费载体空间。提出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实施广货促消费行动、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
八是优化消费环境。提出强化消费领域综合监管、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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