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群众对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诉求,适当减轻多人口家庭的电费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指导意见,从2021年6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
一、“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的内容
为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规定,我省从2012年7月起开始执行现行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以“户”为单位实施,为照顾多人口家庭的实际情况,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规定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在现行基础上各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的电量基数,如夏季第一档260千瓦时内不用加价,现可提高到360千瓦时内不用加价;家庭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即电价水平每千瓦时提高3.7分),不执行阶梯加价。
二、申请“一户多人口”政策的条件
持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在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可认定为一户家庭人口。每位居民用户只能在一个家庭住址申请办理。政策自申报成功的次月起执行,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居民用户在到期前应及时办理续期等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停止执行相关政策。
三、如何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制定相关申请办理细则,具体细则在6月1日前发布。电网企业要简化申请和办理流程,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营业厅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等多种方便居民办理的渠道,并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及申请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对相关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