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组建总体方案〉的通知》,拟安排2023年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7.5亿元,用于省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首期实缴出资。按照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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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附件:2023年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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