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30日,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1〕54号)要求,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会同佛山、东莞、江门、梅州市发展改革局对佛山南海长海电厂1、10、11号机组、东莞市三联热电有限公司1、2、3、4、6号机组、开平奔达纺织有限公司(新美)1、2号机组、罗赛洛(广东)明胶有限公司电厂1号机组、蕉岭鑫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2、3、4号机组进行关停核查,合计52.75万千瓦。关停机组按照国家最新要求“退而不拆”,后续结合机组自身情况、电力供需形势和新型电力系统需要按程序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或报批拆除。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等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1月20日至1月2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能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处
联系电话:020-8313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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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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