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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法规处 时间:2022-02-14 13: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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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引领、法治支撑、法治保障成效显著。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委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由法规处等处室参加的法制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全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我委《2021年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提出30条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单位,压实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召开委党组会、委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持开展全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讲座,定期研究审议我委法治机关建设重大事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委领导“述法”全覆盖,将法治学习、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律法规列入委党组和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委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政府科学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加强规划牵引坚持以高水平规划为牵引,统筹谋划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着力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省《规划纲要》统筹衔接,22个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年内全部编制完成。二是加大立法保障。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沟通协调,《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颁布实施,《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省人大一审,《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三是注重政策配套。坚持在法律规定的原则下,完善相关立法和重点立法的配套政策,印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我省《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确保重点领域改革既考虑统筹谋划、又注重有法可依执行有据,切实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解决问题。

  (三)聚焦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法治政府主体作用高效发挥。一是纵深推进“双区”建设。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我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关方案。加强规则对接,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出台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22项省级支持措施,首批40项授权事项基本落地。印发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加快数字化发展意见,编制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二是全面推进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深入落实合作区总体方案,推动加快出台合作区条例,为合作区长远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研究制定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政策文件,启动横琴、前海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制订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综合改革授权清单、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等重点配套政策加快落地。三是加快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出台实施支持珠海、汕头、湛江、佛山、东莞加快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发展平台建设。加快推动珠中江协同发展,共建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联动阳江协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带动粤西地区发展重要增长极,“一核一带一区”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一是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法》。制定实施我省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落实能耗双控目标情况监测预警和晴雨表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制定我省推进“双碳”工作的实施意见、行动方案、碳达峰碳排放核算暂行指南,推动编制各地级市及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构建“1+1+N”政策体系。二是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配合国家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组织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推动广州、深圳成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出台全省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提出40条具体举措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招投标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大“放权强市”改革,将我委实施的能源、交通、教育、生态环境建设等15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委托地方实施。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研究制定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深化价格机制改革,修订《广东省定价目录》,政府定价事项拟再压减15.4%,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五)着力创新监管方式,依法监管效能明显增强。一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顺利实施,信用广东平台归集信用信息总量居全国首位达115亿条,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将政务诚信建设情况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核和省级机关绩效考核,粤信用粤省事”信用广东平台获全国评比第一名。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逐步扩围。印发我委“双随机、一公开”2021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将固定资产投资和中央预算内项目作为本部门重点抽查检查对象。在招投标领域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全省完成检查项目700多个。三是“互联网+”在线监管功能逐步优化。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转型,规范网上办理流程、完善政务服务指南;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加快“一库一平台”建设,优化项目核准和招标核准合并办理功能,全面实施“不见面”审批办理。全省核准实际平均办理时间比承诺办理时间压减了约70%,“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六)强化制约与监督,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委务会议对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的重要事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研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导向正确、程序完备、过程公开、内容合法、操作可行、结果科学。二是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和分析,行政许可信息报送成功条数和合规率居全国第一(656879条、合规率为100%)。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规范制约,研究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细化处罚尺度标准,出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则》,对企业投资项目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三是有效化解法律风险。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和重大规划出台前的法律咨询和合规性审查,全年共对202份各类政策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开展法律专场咨询11场、定期驻场咨询及日常咨询90人次,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有序开展行政应诉复议9宗、行政诉讼2宗,依法按时答复答辩,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诉讼案件无败诉情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2698 条、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9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82宗,到期办结率达100%。

  (七)主动接受监督,建议提案办理取得新成效。一是坚持委领导带头办理。办理工作机制健全,委领导坚持带头领办督办重点建议提案。从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开始,委领导就亲身参与,带队深入调研,分析问题、研究政策。二是强化沟通交流坚持“文来文往”和“人来人往”有机结合,推行百分之百沟通原则,所有主办件均通过走访座谈、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答复内容、政策背景和工作进展,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使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三是实办出成效。坚持将建议提案的办理与制定规划、出台政策紧密结合起来,以“小切口”入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大变化”。如通过办理“关于充分释放‘双区’建设效能,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的系列提案”,制定出台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多项政策文件。2021年我委承办的533件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主办件满意率为百分之百。牵头办理省委书记督办的重点提案得到省领导高度肯定。    

  (八)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一是建立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受奖依据之一,2021年全委干部职工学法考试覆盖率、优秀率实现“双百”目标。二是严格落实“两张清单”制度。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投资、价格管理等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全省发改系统干部业务培训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处室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和教育培训,接受培训达6500人次。三是加强重要法规学习宣传。面向本委、本系统党员干部,邀请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教授为全系统党员干部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向全社会开展社会信用条例知识有奖竞答,组织领导干部参加集中旁听庭审活动,加大宪法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强化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委法治机关建设各项任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全面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实际工作迫切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力量不足,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法治宣传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平台、载体有待增加,普法精准度仍需加强。对于这些短板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尽快予以解决。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扎实推动法治机关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依法治省委的工作部署,抓紧制定我委2022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落实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单位。

  (二)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加快推进《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项目,及时跟进国家层面发展规划法、能源法、招投标法修订等的立法进度,提前研究准备好省级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三)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制定全省发改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更多应用互联网新媒体开展互动式普法,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外商投资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发展改革业务领域重要法规及应知应会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我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制定行政执法标准指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    

  (五)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优化内部工作规范,制定我委法制审查工作规则,明确合规性审查的政策文件范围和工作程序。出台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完善公职律师任用、培训、考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参与审查以我委名义签订的重大协议合同、重大合作项目以及应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中的专业作用,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六)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制定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支持广州、深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出台招投标交易规则、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推动“信用广东2.0”升级改造,抓好《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实施,制定我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以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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