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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内河航道养护费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1-07 1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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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内河航道养护费

国务院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7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1998]20(计价费[1997]2500)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航舶收取的部分取消。

(1)营业性运输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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