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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劳动合同文本费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1-07 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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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劳动合同文本费

省政府

1.5

粤价函[1996]379号

 

 

 

广东省物价局
关于收取劳动合同文本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1996]379号

省劳动厅:

《关于申请批准收取〈广东省劳动合同书〉工本费的函》(粤劳关函[1996]103号)悉。经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各级劳动部门向用人单位发放劳动合同文本时收取劳动合同文本费,每套(一式三份)收费1.50元。
  二、各市、县(区)劳动部门向省劳动厅订购劳动合同文本按每套1.20元结算。
  三、劳动合同文本分指《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和《广东省外来员工劳动合同》两种。
  四、请通知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局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收据;收费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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