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人才流动服务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省物价局粤价[2000]57号,国家物价、财政部价费字[1992]253号
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省物价局粤办[2000]57号文规定执行。政府人事部门的行政机构,办理干部调动不得收取人才流动服务费。对下岗职工免费。
广东省物价局
关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
粤价[200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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