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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审批机关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建筑企业管理费 |
省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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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992]67号、省物价局粤价[2001]323号 |
仅向纳入管理的国营和集体建筑企业收取。2004年1月1日起取消。 |
(1)基建工程 |
省政府 |
相关附件:
委管局/直属单位
省直单位
地市发改局(委)
国家及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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