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1998]14号
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省政府 土建总造价 5% 粤府办〔1998〕14号,粤价〔2001〕323号,粤发〔2000〕10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
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省政府
土建总造价
5%
粤府办〔1998〕14号,粤价〔2001〕323号,粤发〔2000〕10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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