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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审批机关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服务费 |
省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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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粤价[2004]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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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9月22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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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
地市发改局(委)
国家及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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