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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审批机关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科技成果登记费 |
省政府 |
项 |
50 |
省物价局粤价函[1998]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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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科技成果登记费和评审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1998]82号
省科委:
你委《关于提高科技成果项目登记审查费的报告》(粤科成字[1997]84号) 悉。经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复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项50元,发放成果公报、证书及有关表格等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二、科技成果评审(含新产品评审和科技奖励评审)费标准暂按国家科委国科发奖字[1996]050号文规定的300元(省级)执行。
三、发明展览报名(项目)费标准,因为是中国发明协会在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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