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价费标准 > 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闻出版部门----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发改价格[2004]3004号 已废止)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1-05 14:22:00
字体: [大] [中] [小]

 

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100

发改价格[2004]300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43004
2004
<span lang="EN-US" style="FONT</body></html>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