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卫视超高清频道制播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省广播电视局 | 建设单位 | 广东广播电视台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广播电视台二期大楼 | 建设期限 | 16个月 |
总投资 | 26668万元 | 资金来源 | 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单位按程序申报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单位自有资金等多渠道资金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将广东卫视频道制播设备成套以旧换新,具体包括:(一)采购1个4K超高清采集拍摄系统,包含4K超高清演播室、4K超高清转播车、4K超高清信号采集设备及时政新闻采访摄像机、测试设备等,替换相应的老旧演播室系统、转播车、信号采集和测试设备;(二)采购1个4K超高清融合生产云平台,包含新建云基础设施和云平台,改造4K超高清后期制作系统、改造媒资系统、改造超高清送播系统等,替换现有陈旧的信息系统;(三)采购1个4K超高清播出系统,包含播出系统和总控系统,采用IP+SDI的系统架构,涵盖编码器、转码器、IP网关等设备,替换同功能的陈旧播出系统;(四)采购1个4K超高清传输分发系统,包含节目源传输引接设备系统、卫星上行系统、天馈系统及信号传输监控监测设备系统等,替换同功能的陈旧传输分发系统。 | ||
审批处室 | 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649 |
电子邮箱 | fgw_sh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1221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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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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