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中海壳牌南海石化化工码头(三期)扩建工程核准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港东马港区东联作业区 | 建设期限 | 24个月 |
总投资 | 8.33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解决;其余70%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项目位于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内东联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区,在现有中海壳牌东联码头基础上,向南扩建2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共使用港口岸线696米,设计年通过能力440万吨。新建泊位呈双侧靠泊布置,每个泊位长314米,泊位南侧工作楼平台长34米。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65米,设计底高程-14.2米。回旋水域为圆形布置,直径458米,设计底高程-14.0米。每个泊位各设置3个装卸点,码头采用装卸臂和软管进行装卸作业,并设置配套油气回收设施。水工建筑物包括码头平台、系缆墩、管线桥、系缆桥、工作楼平台等,其中码头平台采用高桩梁板结构,其他水工建筑物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高桩墩台结构。 惠州市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为该项目属于低风险项目。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54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815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4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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