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湛江港东海岛港区航道工程建设规模调整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北侧 | 建设期限 | 6个月 |
总投资 | 68823.47万元 | 资金来源 | 除交通运输部按规定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在实施中的湛江港东海岛港区航道工程基础上进行拓宽浚深,保持原航道轴线不变,两侧拓宽,边坡为1:6。航道全长约4.571公里,分为A、B(B1、B2)两段,除B1航段430米维持5万吨级原建设规模外,其它航段均调整为按可满足12万吨级油船(减载控制吃水15米)、8万总吨LPG船及巴斯夫自有船型满载单向通航标准建设,其中:A段航道全长2.773公里,设计底高程由-14.7米浚深至-15.0米,航道通航宽度由205米拓宽至221米;B段航道全长1.798公里,航道通航宽度维持195米不变,与A段航道相连B2段(长约1.368公里)设计底高程由-13.6米浚深至-15.0米,剩余B1段(长约0.43公里)设计底高程维持-13.6米不变。 湛江市政府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定该项目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83133075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7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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