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G234线阳春市春城黎湖至七星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阳江市发展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
建设地点 | 阳春市 | 建设期限 | 36个月 |
总投资 | 206310万元 | 资金来源 | 除按政策规定申请省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位于阳春县,路线起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黎湖村饭果岗附近(起点桩号K3229+000),接现状国道G234线,沿城镇东侧布设线位,经新南村、双坡村北侧山脚,跨蟠龙河后,继续向南沿东湖水库东侧穿七星岭,在沙田垌附近下穿阳阳铁路,终点位于春城街道七星村附近现状国道G324线与肇阳高速阳春南互通交叉口处(终点桩号K3250+083),路线全长约21公里。全线设置桥梁2860米/6座,隧道1550米/1座,主要平面交叉3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33米,桥梁宽32.5米,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67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815房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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