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G323线阳山沙坪至岭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 | 建设期限 | 30个月 |
总投资 | 67035万元 | 资金来源 | 除按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省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项目位于清远市,路线起于阳山县沙坪(对接在建的国道G323乳源上围至沙坪段改建工程),向西经佛仔坳、大塘坪、水坑谷、新屋,龙咈,田坑、洲村,横跨岭背河后接入S250线,绕岭背镇西侧(接回国道G323线),路线全长约35.0公里。 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与乳源对接的沙坪至洲村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洲村至岭背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全线设桥梁3座,其中大桥685米/2座,中桥80米/1座;设平面交叉26处,避险车道5处,观景台2处,停车区2处。桥梁与路基同宽。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清远市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67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815房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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