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4〕61号
广东省中医院:
《关于报送〈广东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中医二院〔2024〕17号)收悉。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中医药强省、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目标,提升中医药临床疗效,同意广东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440113-23-01-328423)。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位于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并为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大德路总院、芳村医院和二沙岛医院购置一批医疗、科研和信息化设备。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大学城医院住院部保健楼1-8楼改造升级总建筑面积11774.24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相关工程,并配备相关设施,改造后规划布局研究型病床92张;同时购置10台/套大型单列设备、18台/套科研设备和1套超算中心HPC及GPU服务器,更新1批网络基础设备。建设工期为14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29577万元以内,其中大学城医院保健楼改造建设投资5917.07万元(包括工程费用4989.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5.49万元,基本预备费281.77万元),设备购置费等18068.04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5591.8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医院自筹,省财政支持,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四、请你院根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第六条有关规定,该项目由你院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建设。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关文件是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9408号。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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